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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黄少安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学
时间:2019-04-19来源: 作者:点击数:

4月19日,山东大学黄少安教授应邀来我院作了一场题为“国有企业改革40年——阶段演化、理论总结与未来思考”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校党委副书记卢新波教授主持,学院院长胡亦琴教授、周冰教授、叶航教授及30多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黄少安教授把40年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分为放权让利、承包制、股份制、改革滞缓期、混合所有制五个阶段。针对改革全过程和不同阶段的具体改革进行了理论总结和提炼:认为改革的总体依据基于历史为物质主义基本原理的“初级阶段理论”;初期的“放权让利”不符合契约理论,“利改税”混淆了国家收益的依据;“承包经营责任制”实际上是一组不完全契约;股份制是最深入的产权改革;但国有经济的不合理扩张很难带来有效的经济增长,特别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形成的利益集团,导致国有企业改革一定程度上陷入了“是”“否”改革的二元悖论。他指出,未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取得更大的实质性进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对顶层决策的认识并提升对顶层设计的执行力,理性认识和评判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绩效,充分认识到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最大困难源于利益集团的阻挠,通过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深化国资委改革来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本次讲座视野宏阔、层次清晰、论述详细,令在座师生收获颇丰。